校内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與業務專長,進一步提升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水平,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研究決定,建立學校實驗技術專家庫和儀器設備專家庫,并開展專家聘任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校實驗技術專家庫成員,主要承擔或參與學校實驗室管理評估、實驗技術立項與成果評審、實驗室安全評估、實驗室建設項目評審等工作。儀器設備專家成員,主要承擔或參與學校貴重儀器設備購置論證、貴重儀器設備驗收、儀器設備維修鑒定、儀器設備報廢報損鑒定等工作。
二、專家人選原則上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達不到要求但有突出專業特長的,也可推薦或申報。
三、專家人選采取自薦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審核,符合條件和要求的給予聘任。教育部、省市等上級部門相關專家庫成員,可直接聘任;已參與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相關工作的人員,将給予優先考慮。
四、實驗技術專家和儀器設備專家,将會在學校的實驗室與設備管理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請各單位給予重視并積極推薦,同時歡迎相關
領域符合條件的專業人員申報。
五、所有申報人員,均須填寫《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或儀器設備)專家登記表》,并于2013年6月29日前将紙質和電子版報到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綜合管理科。請各單位在推薦及簽署意見時,認真核實推薦或申報人員職稱、學曆、從事工作等信息。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綜合管理科辦公地點:南湖校區辦公樓404室,聯系人:張瑒,聯系電話:85152053,電子郵箱:zhangyang222@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或儀器設備)專家登記表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