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按照《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勵辦法》(校發〔2010〕228号)規定(附件1),2014年6月計劃開展吉林大學第三屆實驗技術成果獎的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本次實驗技術成果申報範圍包括:在實驗儀器設備和裝置的研制及應用、實驗儀器設備功能的開發(包括應用軟件)和技術升級、實驗技術、實驗方法和分析測試方法的創新、在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等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方面具有重要貢獻及顯著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成果。
教學改革項目、科研項目或開發的未用于實驗教學的技術産品不得申報;凡已獲得教學成果獎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系統性項目原則上不得分項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1)實用性。經兩年以上的實際應用,在應用過程中運轉正常、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在教學、科研工作中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且目前仍然在實際工作中繼續發揮良好作用。
(2)先進性。在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實驗技術研究或實驗儀器設備功能利用與開發(包括軟件開發)、技術改造和分析測試方法方面有所創新,具備技術先進性。
(3)科學性。對實驗技術理論和方法研究、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實驗教學改革、儀器設備研制與功能開發及技術改造方面,具有科學理論指導、先進理念引導、技術方法先進、設計見解獨到的特點,并能夠起到指導和示範的作用。
(4)創新性。體現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或研究方法創新,實施手段以實驗為主。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學風,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2)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3)申報者不能同時擔任兩個(或以上)項目的成果負責人,且最多隻能參與兩個項目的申報。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則上不超過5人,且每項申報成果人員構成中,實驗技術人員(含實驗技師)所占比例不能少于50%。
三、申報程序
1、申請實驗技術成果獎的集體或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報,填寫《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2)。
2、由學院負責組織同行專家評議并經學院審核同意後,向學校推薦,同時填寫《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推薦彙總表》(以下簡稱《彙總表》)(附件3)。
3、學院彙總申報材料報送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1、填寫《申報表》一式五份,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
2、反映成果的總結、鑒定、測試報告或在國家正式刊物上發表的文章等輔助材料,備齊後合裝成冊(需提供相應原件及複印件)。
3、上報材料要用厚牛皮紙袋裝好,并将《申報表》封面單獨打印一份及袋内材料明細表分别貼于紙袋的兩面。
4、上述材料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送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科,同時上報《申報表》及《彙總表》的電子文稿至電子郵箱mayp@jlu.edu.cn,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30日,過期不予受理。
五、獎勵等級
實驗技術成果獎設一、二等獎。
六、其它
1、請各相關單位認真組織本單位實驗技術成果獎的申報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評并選拔推薦。推薦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拔。
2、評選實行限額推薦辦法,各單位可視實際情況推薦1~4項,并按順序排列,多推不予受理。
聯系人:趙耀東 馬宇鵬
聯系電話:85151096
電子郵箱:mayp@jlu.edu.cn
辦公地點:南湖校區行政樓409室
附件:1.《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勵辦法》
2.《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申報表》
3.《吉林大學實驗技術成果獎推薦彙總表》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