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黨紀發〔2015〕7号
校内各單位:
教師節、中秋節、國慶節将至,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問題的有關規定,強化黨風廉政紀律約束,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确保全校教職員工在風清氣正、愉快祥和的氛圍中歡度節日,現就“三節”期間提出紀律要求如下:
1.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三節”期間,學校工會将為教職工發放慰問品。(因受采購、供貨等因素制約,計劃從9月25日起陸續發放到位)。除此以外,各基層單位不允許再單獨發放獎金、津貼、補貼、過節費和實物等。各單位工會可在單位黨政統一安排下,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文藝活動、郊遊、體育比賽等豐富多彩的職工活動,學校教育工會将按各單位編制内在崗人數下撥一定數額的活動經費,活動要嚴格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号)要求,控制經費開支标準和範圍。
2.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基層黨委要把抓好“三節”期間正風肅紀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要向單位全體成員進一步強調黨風廉政紀律要求,領導班子及成員要以身作則,從嚴律己,帶頭模範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
3.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執行财務管理規定,嚴肅财經紀律,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财務部門對違反規定産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4.強化監督檢查。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将嚴查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在追究當事人責任同時,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舉報電話:85168743;舉報郵箱:jjcc@jlu.edu.cn。
中共吉林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吉林大學教育工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