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及全體學生:
根據我校與國外交流院校間簽署的校際交換學生協議,現将《2017-2018學年校際交換留學項目計劃表》(第二輪)(附件1)在校内發布,表中所列項目除了特别說明的以外均為免學費項目,但學生必須照常向我校繳納相應的學費。學生的往返旅費、生活費、醫療保險等費用由學生個人負擔。本次發布的日本慶應義塾大學、俄羅斯東北聯邦大學、俄羅斯遠東聯邦大學為新增項目,其它均為第一輪計劃表中尚有空餘名額的項目。
學校承認學生在國外交換學習期間所修課程的學分,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的辦法,本科生按照教務處發布的《吉林大學本科生校際互派交流學習課程修讀及學分認定管理辦法(暫行)》(校教字〔2009〕66号)執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關規定執行。
本科生報名時,應就交換學習期間選課、回校後學分認定、補選課程、獎學金評定及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學、科研單位教學秘書及負責教學工作的主管領導意見,提出具體計劃并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研究生報名時,應與指導教師以及所在教學、科研單位就交換學習期間選課、回校後學分認定、獎學金評定、論文答辯及畢業等事宜進行充分協商,提出具體計劃并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
為做好報名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要求
1、我校在籍全日制的2015級本科生、2016級非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品學兼優、遵紀守法,無違紀記錄;
3、全部必修課程無補考科目;
4、能使用接受學校的授課語言聽課,并根據項目要求提供相關外語能力證明;
5、具備在國外學習和生活的經濟能力,能夠根據項目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銀行存款證明;
6、每人隻限申報一個交換項目。
二、申報程序
1、計劃表發布之後,學生可根據表上提供的網址自行查詢有關留學信息,并從校園網上下載《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本科生用)》(附件2)或《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研究生用)》(附件3);本科生經所在班級的輔導員、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和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研究生經指導教師和所在教學、科研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學生本人攜帶申請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報名;
2、出國(境)學生選派工作小組将根據報名情況組織相應考試和評審;
3、經評審合格的人選名單将在“校内通知”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頁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選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向外方推薦。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自計劃表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截止到3月15日(星期三)。
2、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分為外語筆試、外語面試、心理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将在“校内通知”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頁上另行通知。
3、人選公示:
拟定于2017年3月下旬。
四、報名時間、地點
吉林大學行政服務中心學生辦事大廳鼎新樓A區北側一樓6号窗口
3月8日(周三)、3月10日(周五)、3月15日(周三)下午
辦公時間:13:00—16:30 取号時間:13:00—16:00
具體項目負責老師的咨詢電話請見附件1。
吉林大學出國(境)學生選派工作小組
2017年3月6日
2017-2018學年吉林大學校際交換留學項目計劃表(二).docx
2017學年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本科生用).doc
2017學年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研究生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