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吉林大學報名點隻接受已經網上報名且選擇吉林大學報名點的考生進行現場确認,逾期不進行現場确認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一、現場确認人員範圍:
(1)由吉林大學推薦的“推免生”(含向校内推薦和向校外推薦);
(2)全國報考吉林大學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的考生;
(3)全國報考吉林大學、長春稅務學院工商管理碩士聯考(MBA)的考生;
(4)全國報考吉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聯考(MPA)的考生;
(5)吉林省所有報考全國各招生單位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
二、現場确認地點:
吉林大學前衛南區逸夫圖書館二樓報告廳
三、現場确認時間:
1.吉林大學推薦的“推免生”(含向校内推薦和向校外推薦)進行現場确認的時間限定為2009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 4:00),請各位“推免生”周知,并按時進行現場确認。
2.其他考生進行現場确認的時間為2009年11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 4:00)。
四、考生現場确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軍校學員證”);
2.學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3.網上報名編号。
五、現場确認流程:
1.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學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在報名點驗證;
2.按吉林省招生辦公室的規定交納報考費200元(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3.領取《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由本人認真填寫(一式二份,一份交報名點,另一份由考生考試時帶到考場);
4.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現場攝像);
5.考點打印“報名信息簡表”,由考生本人确認并簽字後交報名點。
六、注意事項:
1.因現場确認時需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故此項工作不能由他人代替。
2.第一志願報考吉林大學的考生,準考證由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按考生填寫的郵寄地址,于2009年11月下旬起陸續發給考生,請注意接收。(凡在長春市招生辦公室報名點和吉林大學報名點進行現場确認的考生,請直接到所報考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将在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及時通知。)
3.複試時我校将對符合“複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在報考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複試資格。
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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