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請2024年畢業研究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同學請仔細閱讀通知和附件中要求,在截止時間前申報并聯系研究生辦公室高老師。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為做好我校2024年畢業研究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屆畢業生基層就業申報和審核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我校2024屆全日制畢業研究生,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3.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等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二)工作年限規定
學生需與就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不滿3年的,均不予批準。由于政策規定無法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的,需在提交的就業證明中體現工作年限或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由就業單位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中,服務年限方面的規定;
2.畢業生需要書面承諾3年内不能離職離崗,換崗應根據就業單位需求調整,就業單位對承諾書蓋章确認。
(三)補償代償标準
1.補償代償的教育階段及年限
研究生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确定。畢業研究生隻能申請畢業時最高學曆階段的補償代償資金。(本碩博連讀生、碩博連讀生,隻能申請博士教育階段的補償代償金)。
2.補償代償方式的選擇
畢業生隻能選擇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中一種,在補償代償的教育階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請學費補償,其他年份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3.補償代償的金額上限
研究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标準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及利息低于國家規定的代償上限,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
(四)審批條件與要求
申請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畢業生,必須同時滿足區域範圍、基層單位和工作崗位的相關要求,見《關于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區域範圍、基層單位等相關說明(2024版)》(附件1)。
(五)學生申請
申報學生請登錄中央高校基層就業資助管理系統https://jcjy.xszz.edu.cn/,如實申請,操作流程見附件2。申請截止時間為11月1日。注冊時填寫的手機号碼用于接收系統審核結果信息,務必常用、準确。
(六)培養單位審核
1.各培養單位管理員需認真審核學生的基本信息和學費金額,申請補償或用于學費的代償金額不含住宿費。如填寫不規範需退回學生重新填寫,待學生提交申請後即可進行審核。
2.申請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學生,必須同時滿足區域範圍、基層單位和工作崗位的相關要求,審核時可查看附件1。培養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11月4日。
(七)材料報送
各培養單位審核結束後,需批量導出學生申請表,打印并加蓋學院公章後于11月5日(星期二)前報送至師生辦事大廳3号窗口。
二、2023屆畢業生申請複核
未通過培養單位、學校或中央任意一級審核的2023屆畢業生(名單見附件3),均有資格申請複核。請各培養單位組織有關2023屆畢業生在系統的“2024年基層就業複核”模塊完成信息填報,修改或補充相關信息,并于2024年7月22日前完成審核工作。複核通過的學生信息表于下學期開學後打印加蓋學院公章報送至師生辦事大廳3号窗口。
三、往屆畢業生補償代償在職在崗确認
請各培養單位于2024年8月23日前,組織學生做好2022屆畢業生(名單見附件4)第二次及2023屆畢業生(名單見附件5)第一次在職在崗确認工作,并在系統的“第一/二次在職在崗确認”模塊完成信息填報及審核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各培養單位應與相關畢業生聯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統中如實填報當前在職在崗情況,确保不漏一人。
2.正常在崗的畢業生應在系統中選擇“在崗(繼續享受資助)”,按要求提交在職在崗情況表;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等換崗的畢業生應在系統中選擇“換崗(原單位内部調動,繼續申請資助)”,按要求提交在職在崗情況表;學生在原基層單位辭職後,入職新單位仍符合補償代償條件的,選擇“換崗(到新單位就業,繼續申請資助)”,按照首次申請基層就業資助的流程填報信息。
3.對于2022屆畢業生,培養單位要組織學生及時注冊系統賬号,指導幫助學生完成第二次在職在崗确認。
4.複核通過的2023屆畢業生,也需在8月23日前完成第一次在職在崗确認。
四、注意事項
1.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涉及畢業生切身利益,請各培養單位及時通知到相關畢業生。做好政策宣傳,持續跟進系統中申請、複核、在職在崗确認情況,切實保障好畢業生有關權益。
2.有志于服務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基層單位的2024屆畢業生(含11月15日—12月31日期間畢業學生),未能在11月15日前确定實際工作單位或未實際到崗,務必要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通過系統進行預申請,并在2025年的規定時間内申請複核。
3.國家對獲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采取分年度代償,每年為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
4.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研究生,在校期間的學子卡畢業後不得銷戶,補償代償申請成功後,補償代償金将通過學子卡下發。
聯 系 人:李爍
聯系電話:0431-85167359
地 址:鼎新樓A區445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