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為規範我校本(專)科教學管理,維護本(專)科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嚴肅性,經2015年第十一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将《吉林大學本(專)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吉林大學本(專)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務處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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