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構建滿足學生多元化成長需要的培養體系,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學院決定從2018年起實施院内按專業類招生培養改革,推行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工作。根據《吉林大學推進學院内按專業類招生培養改革實施方案》、《吉林大學關于大類培養專業分流的指導意見(試行)》有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圍繞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發展潛能,鼓勵學生刻苦讀書學習,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促進形成良好學風教風。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滿足學生全面成長和個性發展需要,按照“低年級厚基礎通識教育,高年級寬口徑專業教育”的培養思路,培育“志高遠、敢擔當、基礎厚、能力強、會創新、适應廣”的高素質人才。
二、分流原則
1.尊重意願與成績擇優相結合。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求,在學生自願申請基礎上,依據學生本科入學後的學業成績,在所屬專業類内進行專業分流。
2.自由選擇與規模控制相結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現有資源使用效率的基礎上,提供充分的選擇機會,同時要有利于教學的組織與實施,實現教育資源優化配置。
3.專業優化與适當保護相結合。充分考慮學科專業結構的學術生态、社會需求和專業布局合理性等因素,推進學科專業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
4.公平公正與公開透明相結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确保專業分流工作程序公開透明、選擇機會公平平等、考試成績公正準确。
三、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2020級專業類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小組及争議處置小組。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專業分流實施細則,争議處置小組負責對專業分流的規範性進行監督。
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張賢明
成員:于海洋 林奇富 郭 銳 劉雪華 于君博
争議處置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馬景惠
成員:劉 暢 王慶華 姚 璐 李國梁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及組織協調工作。
四、專業範圍、分流比例和資格條件
1.學生可選擇的分流專業僅限定當年招生計劃明确涵蓋在内的各專業,具體包括: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行政管理三個專業。
2.按照2020年招生計劃,各專業計劃指标分配如下:
(1)政治學與行政學:50人;
(2)國際政治:30人;
(3)行政管理:60人。
備注:各專業最低核定分流人數為20人,最高核定分流人數為計劃人數上浮10%。
3.成績計算:學院按照學生第一學年(即大一第1、2學期)所有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名。
4.“吉林大學新生入學獎學金”獲得者(已選專業)、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結業選專業的學生不參加專業分流。
5.降級生仍進入原專業學習,不參加專業分流。
五、考核及錄取辦法
1.學院不單獨組織專業分流考核;
2.學生結合自身專業興趣愛好,每人申報三個專業志願,當第一志願為同一專業的分流學生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名額數時,則直接分流至該專業;當待分流學生數多于該專業名額數時,按學生第一學年(即大一第1、2學期)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分流,直至達到名額數為止;
3.第一專業志願分流結束後未被分流的學生,按照上述辦法依次參與第二專業志願至第三專業志願的分流;
4.上述程序結束後,仍未正常分流的學生由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專業分流工作小組統籌安排;
5.按專業分流計劃人數确定拟錄取人選後,公布拟錄取名單。
六、日程安排及要求
1.2021年5月15日前,學院在本院網站上公布年度《專業分流實施細則》;
2.2021年5月下旬,學院召開專業分流宣傳動員會;
3.2021年5月30日,2020級學生提交經本人确認的紙質版志願表草表;
4.2021年6月28日—7月9日,學院2020級學生期末考生成績登錄完畢,學院根據學生第一學年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對學生進行排名并公示;
5.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2020級學生提交經本人确認的紙質版志願表的最終表,志願表最終表提交後,不得更改;
5.2021年7月16日前,學院完成本單位專業分流工作,專業分流名單在本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後,報送學校教務處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七、其他事項
1.如在分流過程中有其他未盡事宜,由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專業分流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2.如學院工作小組或争議處置小組成員為參與專業分流的學生的直系親屬,回避相關專業分流工作。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