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學單位:
吉林大學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即将開始,為保證推薦免試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推薦免試工作的嚴肅、公平、公正,根據《吉林大學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實施辦法》(校發[2017]222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将2019年推免生成績核對及成績排名工作的有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對學生成績
為使推薦免試工作如期進行,請各教學單位在9月4日16點前對2015級(五年制2014級)學生的成績進行複核,組織學生開展網上課程成績核對工作。
核對學生課程成績的起止時間是從學生入學至第三學年課程結束(五年制為第四學年)。如在複核中發現學生課程成績存在問題,請各本科教學單位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确本科生課程考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校教字〔2018〕47号)的相關程序和要求,于9月4日16點前将《課程成績更正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報送至教務處教務科(鼎新樓A340室,鄒振宇,85168962),對成績進行更正,保證學生成績的準确無誤。
9月5日13:00學生成績更改系統關閉,系統中的成績将作為推免生排名的主要依據。
二、推免生遴選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我校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委托培養的學生)。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意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不含處分解除的情況)。品行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記錄。
5.完成并通過培養方案要求的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開設的全部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課程和學院指定的限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3。
學院指定的限選課程須在9月5日16點前确定,以正式報告形式(主管教學副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上報教務處教務科備案(鼎新樓A340室,曾媛,85166874),并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6.外語條件要求:
(1)非外語專業學生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①校内外語1~4級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以上;
②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在符合上述情況之一的同等條件下,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六級(含雅思托福等考試)的學生優先考慮。
(2)外語專業學生要求專業外語四級成績達到70分以上。
三、推免生成績排名
1.推免生成績排名:截止至第三學年(五年制為第四學年)結束,學生應完成培養方案規定開設的全部必修課程及學院指定限選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的平均學分績點成績排名。參與排名的成績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經教務處批準的緩考成績按正考成績計算;《軍事訓練》、《體育》不計入成績排名。
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按課程成績占90%、科研創新活動和專業能力占10%的原則制定綜合排名标準,或者制定其它比例的綜合排名标準報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批并備案。
2.排名要求:
(1)參加常規推薦的學生推免生成績名次列專業前1/4之内(含1/4)。
(2)我校所有應屆畢業學生都需參加排名,上述成績名次範圍内如有不能被推薦(如:受到校規校紀處分未被解除)的學生,學院不得将後面的學生遞補進推薦範圍。
(3)排名其他有關要求詳見《實施辦法》。
3.推免生成績排名可在教務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操作:“成績管理”—“成績及排名查詢”—“學生排名及成績彙總”,點擊“專業排名”,選擇課程列表,選擇要計算的課程,最後點擊“排名”(系統默認的計算方法:按平均學分績點GPA,精度:保留小數點後5位)。
4.各學院推免生成績(或推免生綜合成績)排名須在9月7日13:00前交教務處教務科(鼎新樓A342室,陳铎,85167687)(推免生成績排名由主管教學副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并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學校将按此成績排名開展免試推薦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請各本科教學單位高度重視此次推薦免試工作,各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推免生工作監督小組要充分行使各自的權利,确保成績核對、成績排名的公平、公正、公開。
2.請各本科教學單位嚴格按工作程序和時間節點完成推免生的成績核查、成績排名、信息公示等有關工作。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教務科(鼎新樓A342室) 陳铎 85167687
教務科(鼎新樓A340室) 曾媛 85166874
教 務 處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