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吉林大學本科‘十一五’教材建設規劃”2007年度選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06-12-13點擊:

各教學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關于全面實施“優質本科教材進課堂計劃”的若幹意見》(校發2006〕99号)及《吉林大學“十一五”本科教材建設的若幹意見》(校發〔2006〕 213号)精神,為更好地滿足教學需求,确保教材建設健康有序的進行,我校決定制訂“吉林大學本科‘十一五’教材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根據“十五”規
劃教材完成情況,拟将“規劃”分年度進行,确保“規劃”有效執行。現将申報2007年度選題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劃原則 制訂“規劃”應堅持“選用編寫并重、新編修訂結合、發揮優勢學科、突出吉大特色
  ”的原則;應根據學科的發展、社會對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養實踐,理順教材選用與教材編寫的關系;鼓勵修訂、錘煉精品,合理規劃編寫新教材。

      二、申報條件

       1.申報的教材必須符合本科教材選用方案。

       2、申報選題的主編應長期從事本科教學工作,對教學改革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豐碩的教學成果;已經承擔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編寫任務者或“十五”教材項目尚未完成者不能申報。

       3、對于質量較高,在教學中反映較好,出版使用2年(2004年12月31日前出版)以上的教材,可根據學科發展和教學改革的需要進行修訂。

       4、新編教材要反映當代科技、文化的最新成就,教學改革力度較大,在内容和


  體系上具有明顯特色。

       5、申報項目要保證于2007年底之前完成;申報新編教材必須在2007年9月底以前


  交稿。

       三、申報工作安排

       1、申報材料

      申報選題主編填寫《吉林大學本科“十一五”規劃教材立項申請書》。申報的新編教材需附講義,修訂教材需附現有教材及出版社選用、發行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2.申報時間

      學院将申報教材進行彙總,于2006年12月30日以前将申報材料報教務處教材科,過期不予受理。教務處對申報的教材選題進行資格審查,校教材建設專家組負責立項評審。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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