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政府辦公廳(室),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調動廣大行政管理學研究者和行政管理實踐工作者的積極性,推動我省行政管理科學理論與實踐事業的繁榮與發展,更好地為建設廉潔、高效、運轉協調的政府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服務,同時,為配合吉林省第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及省社科聯第二次優秀成果獎的評選,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定于2007年6—9月開展吉林省第六次行政管理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确的導向,堅持思想性和學術性的統一,做到公平、公開、公正,以引導廣大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工作者為推進我省政府管理的科學化與法治化建設服務,為黨和政府的決策服務,為我省三個文明建設服務,不斷開拓創新,多出精品力作。
二、評選範圍
2.我省行政管理學研究者和行政管理實踐工作者,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公開出版、發表的行政管理科研成果,包括論文、論著和調研報告。雖未公開發表,但對實際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産生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咨詢方案、調研報告、論證報告等,亦可參評。
在第五次評獎中未參評的200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出版發表,并在2004年1月1日後産生了較大的學術反響或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行政管理科學成果可作為特殊情況準予參評。
3.去世或調離我省的行政管理學研究者和行政管理實踐工作者,于此間在我省取得的科研成果。
4.與外省作者合作,以我省作者為主的科研成果。
5.屬行政管理方面的年鑒或科研著作中的章、節以及多人撰寫彙集而成的論文集均不參評,論文集中每篇文章可作為論文參評;個人在本學科的學術文集,如自成體系,可以作為著作參評。
三、申報條件
6.各級出版社公開出版的著述(含少數民族文版)。
7.市、州級以上報刊(含少數民族文版)公開發表的論文。發表在報紙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發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4000字。
8.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公開出版、發表的著述和論文。
9.被市、州以上領導決策時采納并産生明顯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咨詢方案、咨詢報告、論證報告。
10.副省級以上(含副省級)領導幹部的社科成果,不參加本獎的評選。有副省級以上領導參加、多人合作的成果,可由具備申報條件的其他人員申報參評。
11.獲本獎之外的同級獎勵的成果,可申報參評本獎。已獲省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再申報參評本獎。
四、獎勵類别和等級
12.獲獎成果定為三類三等。
(1)著作類:包括專著、編著、譯著、科普讀物、古籍整理教科書、工具書、志書等。
(2)論文類。
(3)調研成果類:包括調研報告、論證報告、咨詢報告等。
上述三類成果均設一、二、三等獎。
五、評獎步驟和方式
(1)個人申報:每個參評者根據評獎範圍和條件向省行政管理學會辦公室申報。凡申報參評者須填寫《吉林省第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及省社科聯第二次優秀成果獎申報表》(見附件,此表可複印),并附上科研成果及有關佐證材料(均為一式三份)。幾個人合作的項目,應由主編或主筆申報。
有多項研究成果的申報者,最多隻允許申報兩項成果參評(含個人和合作成果)。
凡申報參評者,均需繳納申報評審費。論文類(含咨詢成果類)每項80元;著作類每項180元。
申報參評者請将申報表、成果、佐證材料和評審費送或寄至長春市新發路329号省政府1号辦公樓A255室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431—88904295,聯系人:喻曉才。
申報時間從發文之日起至7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評審:由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組織專家、學者成立評審組,負責研究、确定評獎的大政方針,審定各類獎勵等級的優秀成果,并根據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向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學科優秀成果。
(3)授獎:全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結束後,本學會将适時對榮獲全省行政管理優秀科研成果獎的個人予以表彰。
附:吉林省第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及省社科聯第二次優秀成果獎申報表
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