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認定工作的通知》及《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要求,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秀成果類别
高校優秀人文社科成果設“優秀著作論文成果” “優秀咨詢服務成果”和“優秀藝術(創作)作品”成果三大類。每類優秀成果中分設“重大”和“青年”兩個層次。
依據每年認定優秀科研成果實際情況,擇優遴選産生全省高校“年度十佳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年度十佳應用技術研究優秀成果”“年度十佳咨詢服務優秀成果”。
二、申報範圍
參加認定的人文社科類成果包括:(1)著作類(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2)論文類;(3)咨詢服務報告類;(4)藝術創作(作品)類。
參加認定的社科成果須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在上述時間範圍内未公開發表,但經正規渠道上報(需提供相關佐證)且對實際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并得到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有關部門采納,産生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也可參評。
三、申報條件與要求
1.優秀科研成果實行限額申報,我校推薦優秀人文社科成果原則上不超過9項。
2.申報期間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均可申報。
3.申報者原則上應是申報成果的作者(第一完成人)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完成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且第一署名人(完成人)未作為申報者申報其他成果的情況下,可由第一署名人(完成人)以外作出主要貢獻的作者申報。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完成人)同意的不能申報。
4.每位申報者限申報一項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報,或以課題組名義申報。第一署名人(完成人)為同一人的多項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報者同時申報。
5.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存在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問題的成果;
(2)成果作者違反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師德師風受到懲處的;
(3)違反學術規範或者著作權存在争議的成果;
(4)涉及國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詢服務報告類成果;
(5)教材和教輔。
四、材料報送
1.《吉林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類)申報書》
2.《吉林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類)盲評表》
3.《科研誠信承諾書》
4.《推薦成果彙總表(社科)》
5.相關佐證材料
6.所在學院黨委出具的對成果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是否涉密及申報者是否違反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師德師風等情況的審查意見。
各單位請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電子版報送至社會科學研究院。
聯 系 人:劉 卓 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類)申報書
2.吉林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類)盲評表
3.科研誠信承諾書
4.推薦成果彙總表
社會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