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報的各位老師:
煩請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将相關材料報送科研辦,謝謝!
校内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202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暨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旨在鼓勵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弘揚優良學風,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學術傳承創新價值的精品力作,培養一批優秀青年學者,充分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
三、項目類别與資助額度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重點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分量厚重、創新性強、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35萬元左右。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價值較高、具有一定創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25萬元左右。申請重點項目未達到立項要求、但達到一般項目标準的可立為一般項目。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主要資助研究深入、創新程度較高、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博士論文,突出對優秀青年學者的科研支持,每項資助金額為20萬元左右。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鼓勵知名專家學者和有長期學術積累的退休科研人員積極申報。
2.申報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論文完成日期應為三年以上(答辯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論文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達到原論文字數30%以上。
3.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的申請人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6年4月28日後出生),論文須以中文寫作且被畢業院校評為“優秀”等級,完成日期為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以答辯日期為準)。同等條件下,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博士論文的優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
(2)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國家秘密。
五、研究及出版要求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課題《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完成時限為1-3年,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要求于2022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請人應按時限完成研究工作。
2.項目最終成果須先鑒定、後出版。鑒定合格者方可結項并進入出版程序。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研究成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指定出版機構并按要求統一出版,優秀博士論文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安排集中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違規者将終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3.後期資助項目成果出版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将常态化遴選完成質量與學術價值較高的作品,形成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出版成果重點推薦書目”,對優秀成果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
五、申報要求
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由個人直接申報;已與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指定出版機構簽署出版合同或達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須出具出版社推薦意見。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須經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推薦後由個人進行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填寫申請書和申報信息彙總表。下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2、3),用計算機填寫。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将填好的申請書(一式7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和申報信息彙總表電子版(确保與申請書有關信息保持一緻),連同申報成果交社會科學處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2.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别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直接受理。
3.申請人需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申報成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3年内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5年内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4.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7份;(2)申報成果6套(如申報書稿超過60萬字,需另外報送6份成果概要,含2萬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并附成果查重報告(1份);以博士論文和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需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修改說明(1份);(3)申報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的需提供論文等級證明材料,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複印件、答辯決議書複印件;(4)往年申報過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需附詳細的修改說明(見附件4)。
請各單位于6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紙質及電子版一同報送至社會科學處。
聯系人:劉 卓 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
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
4.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
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6.目前暫定的推薦申報出版機構名單
社會科學處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