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項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9-11-29點擊:


有意申報的各位老師:

     煩請于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前将相關材料報送科研辦,謝謝!


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圍繞全會提出的新觀點、新舉措,發揮我校哲學社會學科優勢,抓住幹部群衆關注的深層次思想問題,開展深入系統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根據《吉林大學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修訂)》的有關規定,現開展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題方向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重點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這一主題,深入研究闡釋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特别是加強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論述的研究闡釋,着力推出有理論說服力、有實踐指導意義、有決策參考價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為宣傳貫徹全會精神,推進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持和學理支撐。

申報人根據選題方向,結合學校工作實際,自拟題目進行申報。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人應為我校哲學社會科學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學風嚴謹,遵守學術規範,能夠擔負起課題研究實際組織和指導責任。

   2. 每位申報者作為課題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作為課題組成員至多可以參加兩個項目的申報。不得與2020年度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科學研究前沿與交叉學科創新項目”兼報。

   3. 有在研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未結項者不得申報。

   4. 本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與“吉林大學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青年學術領袖培育計劃、青年學術骨幹支持計劃”等學校其他資助計劃不能兼得。

   5. 各類項目不設申報指南,采取自主選題的方式進行申報,但自主選題不得與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項的各級各類項目重複。

6. 承擔各級各類項目未按要求通過中期檢查、未按計劃使用經費或結項,對學校科研工作産生不良影響的,不得申報。

   三、具體要求

1. 資助額度與研究期限

計劃設立20項左右,其中,重點項目5項,每項資助經費5萬元;一般項目15項,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研究期限為20201—20221月。研究周期内無法按時完成的一般隻能申請延期一次。

2. 結項要求

   項目結項免于鑒定須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完成項目《申請書》中确定的預期研究成果。項目成果為專著,須在出版社公開出版;結項成果為論文或研究報告,至少有3項成果符合“吉林大學科研成果等級分類”中的D類以上科研成果标準,且其中有1項成果符合C類以上科研成果标準(若有結項成果符合B類以上标準,可适當降低對結項成果數量的要求)。    

(2)在項目執行期内,項目負責人以課題核心内容申報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獲準立項

   四、申報辦法

   1. 申報人填寫《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申請書》(附件1)一式3份,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請務必保證電子版和紙版申報材料内容保持一緻。申請書電子版命名規則為“所在單位+申報人姓名+申請書”。

   2.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1213日前将本單位的申報材料和申報一覽表(附件2)統一報送至社會科學處。個人申報和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聯系人:彭晶

   聯系電話:85155451

   電子郵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 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申請書(“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項項目)

2. 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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