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兌現引進人才安家費的通知
提交部門:人事處 提交時間:2011-3-14 14:15:42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拟定于2011年4月在工資卡中兌現2010年以來報到的引進人才安家費(含來校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符合發放安家費條件人員須填寫《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領取安家費擔保書》和《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選擇安家費領取方式承諾書》。請相關單位及時通知本人,并于3月21日前将擔保書、承諾書送交人事處人才引進科(行政樓817)。逾期未送交者,安家費将推遲發放。
附件:《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選擇安家費領取方式承諾書》、《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領取安家費擔保書》
聯系電話:85167448
人事處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