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關于進一步做好2012-2013與西南北歐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選派工作的函》(留金密歐【2011】6189号,詳見國家留學網中的《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照《關于開展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0】247号)文件精神選拔符合條件的人選,已在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間進行過申報的人員無需再次申報。
二、日程安排
1.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7月13日(星期三),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表格在人事處主頁下載)。
2.7月14日(星期四),各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表格在人事處主頁下載,2人以上應排序)。
3.7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中層單位向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報送材料。材料包括《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原件及電子版、外語考試證明和邀請函(含意向性)的複印件。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
4.7月18日(星期一)前,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學校确定拟推薦人選。
5.7月19日(星期二),拟推薦人員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下簡稱《意見表》)等相關表格,确認無誤後,在網上正式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網上提交後自動生成。拟推薦人員将打印出的相關表格及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單位進行審核,由中層單位代替學校在《意見表》中手寫推薦意見(注意不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将推薦意見以word文檔格式發至指定郵箱。
6.7月20日(星期三),由被推薦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原件及其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2份(材料均使用A4複印紙打印,《申請表》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用曲别針别好,并将相關材料報送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經學校審核通過後統一上報。
三、有關說明
1. 《單位推薦意見表》要求由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填寫,單位名稱:吉林大學 ,本單位留學主管部門:人事處,聯系人:曲裕吉,電話:0431-85167447,傳真:0431-85167447,郵箱:quyuji@jlu.edu.cn,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學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單位公章及單位負責人簽名處一律為空,在材料提交到人事處後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南區行政樓820室)統一辦理。
2.“職稱證書”統一由人事處出具,待報送正式申請材料時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領取。
3.由于正值假期,請各有關單位抓緊時間組織教師申報,申請教師提前做好網上報名的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人事處聯系,聯系電話15844093487。
人 事 處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