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事處“關于遴選2011年度中德合作科研項目(PPP)候選人員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06-16點擊:

關于遴選2011年度中德合作科研項目(PPP)候選人員的通知

提交部門:人事處   提交時間:2011-6-15 13:59:18

                                   校人字〔2011〕 106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近日開展2011年中德合作科研項目(PPP)遴選工作(詳見國家留學網主頁:)。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情況,現将我校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專業

    優先資助農業科學、信息科學技術、生命科學、材料科學、社會科學;其中社會科學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關專業,包括語言、文學、文化研究、法學、管理學。

    二、留學身份及派出期限

    留學身份為短期研修生。項目負責人分年度赴德研修兩次,每年一次,每次1個月;項目參與人分年度赴德研修兩次,每年一次,每次3個月。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教授職務;項目參與人以在讀博士生和從事博士後研究人員為主。

    4.申請人應具備與德方同行用英語或德語交流的能力。在提交申請材料時,須提供相應的外語水平證明。

    5.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2年方可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6.申請項目負責人的申請人應在要求的申請材料上交截至日期前确定德方合作夥伴,并協助合作方在規定時間内向DAAD(德國)提出申請。

    7.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的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四、有關經費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中方錄取人員在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項目負責人1800美元/月,項目參與人1300歐元/月)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五、派出及管理

    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如是我校教師,則派出及管理中的有關事宜請按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10年6月20日(星期一)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申請項目參與人的申請人如是我校在校學生,請将相關材料同時報到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交流科(南區友誼會館217)。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

    人事處師資培養科:

    聯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電話:85167447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交流科:

    聯系人:白  茵   劉  峰     電話:85166571

 

  

 

                                                               人 事 處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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