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214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2-2013年度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獎學金項目遴選通知》(留金秘美[2011]7387号)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将我校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根據教育部與魁北克省政府于2009年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協議》,2012-2013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委與魁北克自然和技術研究基金會将共同選拔30名留學人員赴魁北克省有關高校開展學習、科研或進修。該項目下設博士獎學金、博士後獎學金及短期科研及進修獎學金3個子項目,選派規模為各10人。(詳見或)。
二、優先資助學科專業
衛生、人文科學、藝術文學、自然科學和工程學。
三、資助内容及留學期限
1、博士獎學金子項目:25000加元/年。留學期限為3年(9學期),最多可延長12個月(1000加元/年)。
2、博士後獎學金子項目:35000加元/年(不可延期)。
3、短期科研及進修獎學金子項目:3000加元/月,留學期限最多為4個月。
除獎學金外,魁北克教育、娛樂和體育部(MELS)還将為被錄取人員免除外國學生學費,魁北克醫療保險部提供醫療保險。留學基金委将負擔被錄取人員的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四、申報條件
申請人除符合《201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及《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外,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具有中國和加拿大雙重國籍者不予考慮。
2、不具有加拿大國籍或加拿大永久居住權(楓葉卡),未申請加拿大永久居住權。
3、博士獎學金子項目被推薦人年齡不超過35歲,必須已經被魁北克省的高校錄取。
4、博士後獎學金子項目或短期科研及進修獎學金子項目被推薦人必須由魁北克高校或附屬科研機構初選并獲得正式接收證明(邀請信)。其中,博士後子項目被推薦人獲博士學位的時間不能超過2年;短期科研及進修獎學金子項目被推薦人獲博士學位的時間不能超過5年。
5、之前沒有接受過該項目下的獎學金及任何魁北克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給外國學生的優秀獎學金。
6、申請人應于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取得魁北克省有關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具體要求、申請程序和截止日期以魁北克省有關高校規定為準。
7、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校後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回校後工作一般須滿2年。
8、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校際交流項目和學校統一選拔的單位公派項目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五、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關事宜請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附件1和附件2,兩人以上請排序)及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複印件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及對外聯系材料(附件3)。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郭廣建 舒暢
聯系電話/傳真:85167447
附件: 1.《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2.《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3.《對外聯系材料說明》
人 事 處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