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120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确定201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通知》(留金發〔2012〕3022号),我校紀媛等41人被确定為該項目人選。現将派出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資格、時限
被錄取人員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留學身份、留學國别、資助期限、派出方式等以《201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出國留學錄取人員名單》(詳見附件)為準。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3年12月底。
二、有關要求
1.被錄取人員在獲得本留學資格的同時,其以前已獲得、尚未執行的其它學校備案的出國留學項目資格自動取消;在獲得本次留學資格後,不得放棄,也不能再申請其它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原則上不得推遲派出時間和延長在外時間。
2.已錄取教師持外語培訓總結及培訓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于本學期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辦理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東北師範大學外語培訓費、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務費的報銷手續。
各臨床醫學院、農學部各學院的教師培訓經費由所在單位承擔。
三、其他
1.為縮短派出人員的準備周期,提高國家公派錄取率、派出率,國家留學基金委對于該項目計劃将于明年起實行重點依托科研項目或課題進行選派的辦法,同時要求申請人在申報時提交外方院校或研究機構邀請函及外語合格證明,請各單位組織拟申請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的教師,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2.為鼓勵教師出國研修,學校在經費上将仍繼續資助出國教師,出國人員在辦理出國手續時所發生相關費用經審核後可以辦理報銷手續。
3.辦理手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聯系,聯系電話為85167447。
4.學校組織的“國家公派出國錄取人員派出工作有關情況說明會”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201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出國留學錄取人員名單
人 事 處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