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11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關于請推薦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的函》(留金發[2013]3002号)文件精神,結合網上評審的要求,現就推薦我校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情況介紹
“專家評審”是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重要環節,是選派質量的重要保障,是“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具體體現。為進一步滿足評審工作的需要,留學基金委請我校協助推薦評審專家,并對現有專家信息進行整理核對。
二、推薦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高尚、為人公正、工作嚴謹、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院士可适當放寬)。熟悉并支持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願意并能真正參與評審工作。大型評審工作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4-6月。
2.具備較強的學術素養。應系國家重點學科、特色學科學術帶頭人、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幹。為所在學科專業領域的知名學者或專家,熟悉國内外本學科專業領域研究前沿動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博士授予權的專業須為博士生導師)。
3.具有12個月(含)以上連續在國外留學(研修)經曆。在國外獲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且具有一定的海外工作、講學等對外學術交流活動經驗者優先推薦。有較強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能力。熟悉國外本學科專業領域及相關高校、科研單位情況。
4.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評閱外文申請材料;能用外語面試者優先推薦。
5.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基本的互聯網知識,具備上網的條件并可通過互聯網進行評審。
6.近3年曾參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或類似項目評審工作者以及擔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職務者優先推薦。
7.推薦學科為專家所從事的二級學科專業。
三、申報事宜
1.各單位請認真組織專家的推薦工作,在推薦工作中要兼顧專家的學科領域分布。
2.請各單位于2013年3月6日(星期三)前将《推薦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信息登記表》(附件1)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電子版發送至:quyuji@jlu.edu.cn。曾作為評審專家的教師本次如需繼續推薦,請重新提交《推薦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信息登記表》。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傳真:85167447
附件:《推薦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信息登記表》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