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03-10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4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選拔辦法》(http://www.csc.edu.cn/Chuguo/5be768f138bb4d5a809fdb28fb7b5750.shtml)以及我處2014年1月15日“校内通知”公布《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部分春季項目人員選拔準備工作的通知》(http://oa.jlu.edu.cn/cache/20141/show204708.html)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目的

    為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和外語高層次人才,合理借鑒國外語言教學的最新理念、先進模式及優質教育資源,培養出既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又有寬闊的知識面和出色的跨文化溝通能力的新一代國際化外語人才及國家急需的高水平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專家。

    二、選派範圍及規模

    ㈠本項目選拔對象為從事外國語言文學、外語複合型專業及國際區域問題學習或研究的在職人員。

    ㈡申請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等人員不再受理申請。

    ㈢全國2014年計劃選拔1350人。

    三、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選、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四、選派類别及留學期限

    ㈠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㈡訪問學者:3-12個月

    ㈢博士後研究:3-24個月

    ㈣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48個月

    ㈤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

    五、選派類别

    ㈠外語人才

    申請人須進行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含英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法語語言文學、德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印度語言文學、西班牙語語言文學、阿拉伯語語言文學、歐洲語言文學、亞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等11個專業)從事上述專業教學和科研工作的在職人員或學習的在校生。

    選派類别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碩士研究生(英語專業除外)、聯合培養碩士生(英語專業除外)、本科生、本科插班生。

    ㈡課題研究人才

    申請人須為從事國際區域問題研究的在職教師,可以個人或課題組形式(每組不超過5人)申報。

選派類别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

    六、資助方式

    ㈠國外經費: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往返國際旅費、在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㈡國内經費: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WSK外語培訓費或考務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

    七、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相應身份類别選派辦法、《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申請條件,并滿足如下相應條件。

    ㈠申請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教師。

    ㈡申請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者應已獲外方正式邀請函。

    ㈢申請研究生留學身份的可以是在職人員。博士研究生時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在讀碩士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申請時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函),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申請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㈣申請學費資助者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并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優秀;拟留學單位、專業應為世界一流。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國外導師應具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從事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

    八、選派程序

    ㈠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科研項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導師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㈡單位推薦:各單位組成5-7人專家組,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教師申報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㈣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确定資助人選。

    ㈤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㈠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

    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㈢行前培訓:組織派出前辦理各類手續的說明會及行前教育,并對錄取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㈣協議簽訂:統一組織簽訂留學基金委、學校的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的公證。

    ㈤派出管理: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㈥回國彙報:留學人員按期回國,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㈦留學人員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十、日程安排

    ㈠3月7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一),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㈡4月8日(星期二)——9日(星期三),各基層、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㈢4月10日(星期四),中層單位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報送材料,材料包括《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中層單位負責人員名單》紙質版及電子版、外語考試證明及邀請函的複印件。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quyuji@jlu.edu.cn)。

    ㈣4月11日(星期五)——20日(星期日三),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學校确定推薦人選。

    ㈤4月21日(星期一)——27日(星期日),拟推薦人員準備個人申報材料并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4年4月21日——5月5日)在線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下簡稱《意見表》,學生類項目填報學生類表,上交相關職能部門。确認無誤後,在網上正式向留學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拟推薦人員将打印出的相關表格及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單位進行審核,由中層單位負責人代替學校在《意見表》中手寫推薦意見(注意不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将推薦意見以word文檔格式發至指定郵箱(word文檔文件名為“XXX學院/中心、所XXX同志單位推薦意見”)。

    ㈥4月21日(星期一)——29日(星期二),由被推薦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及其有關佐證材料的複印件用曲别針别好,并将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經學校審核通過後統一上報留學基金委。

    十一、有關說明

    ㈠根據學校師資隊伍的整體規劃,學校将繼續加強青年教師的海外研修工作。請單位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配合,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指派同行專家指導教師申報,協助申報教師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課題及研修計劃等相關内容的論證、審核及材料組織工作,并嚴格把關,确保推薦質量。

    ㈡申請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成員的,請在《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及《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的“備注”欄内注明相關名稱。

    ㈢請各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各中層單位負責人認真審核。如學校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報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内申報資格,其所在中層單位也将減少下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推薦限額。

    ㈣“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時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領取。

    ㈤提交《留學申請表》及網報掃描證明材料須,均使用A4複印紙打印,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負責在職教師申報,在校學生請咨詢相關職能部門。

    ㈦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研究生項目允許在職人員申報攻讀博士、碩士研究生項目,須到我處備案。同時填寫《吉林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申請表》;具體情況請咨詢研究生院。

    ㈧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相應出國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将成績單原件交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正式邀請函(建議派出時間在2014年9月以後)。學校在确定推薦人選時,将優先考慮外語成績合格的人選。

    ㈨留學基金委加大目标管理,因此我校将對留學人員進行跟蹤管理,請申報教師在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中“拟申請留學人員申報表”時與項目錄取派出後的填寫“留學回國總結”研修計劃相結合,并向所在學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學總結,考核期研修計劃完成情況。

    ㈩确定的推薦人通過國家留學網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時間為2014年4月21日——5月5日。根據以往經驗,提交較集中的時間為網絡開通時間的後半程,屆時網絡将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選能提前熟悉系統、提前組織上報材料,尤其是“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研修計劃”,為申報材料的準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調整,請嚴格按學校規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提交正式材料。

    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林大學公派留學項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2.《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3.《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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