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社處通知:關于開展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09-05點擊: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網“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啟動”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校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人員選拔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根據留學基金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瑞士聯邦共和國内政部關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備忘錄》,瑞方每年向中國的青年學者和研究人員提供聯邦政府獎學金名額,以使他們能夠在瑞士進行博士後和訪問學者研究工作。有關該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國家留學網專題欄目(http://www.csc.edu.cn/Chuguo/3df52b5603c041af8c308deafcfdddff.shtml)。

    二、選派專業

    選派專業不限,重點支持醫藥化工、醫療技術、生物技術、環境保護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專業學科。

    三、留學身份及資助期限

    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或博士後;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訪問學者身份不得延期;博士後可申請延期6個月,總長不超過18個月。

    四、選派規模

    全國每年選派25人。

    五、資助方式

    1.國外經費

    ⑴留學期間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訪問學者獎學金資助标準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後獎學金資助标準為3500瑞士法郎/人/月。

    ⑵其他資助包括:健康保險;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費;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動。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2.國内經費: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外語培訓旅費或考務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

    六、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相應身份類别選派辦法、《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申請條件,并滿足如下相應條件。

    1.申請人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0月31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2.申請人應獲得瑞方導師邀請信。

    3.重點資助青年學者、研究人員及年輕醫生。

    4.語言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商,語言水平獲得導師認可即可,須在邀請信中注明。

    七、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選、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八、選派程序

    1.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科研項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導師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2.單位推薦:各單位組成5-7人專家組,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3.學校審核:學校對教師申報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4.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确定資助人選。

    5.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1.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拟派出時間2015年9月派出。具體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為準。

    2.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

    3.派出管理将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根據留學基金委通知要求,每個季度向學院、學校提交研修報告和國外合作者鑒定。

    4.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彙報,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5.留學人員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十、申報事宜

    1.請各單位于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人員名單》(均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兩人以上請排序)、邀請函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無可不附)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

    2.申請人應自行提前組織材料,在線填寫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最後确定的人選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3.申請人于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至10月17日(星期五)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及提交電子材料。我處收取紙質材料時間為10月10日(星期五),由申請人本人報到我處。

    4.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林大學公派留學項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4年9月4日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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