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開展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0-05-22點擊:

校人字〔2020128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 (2020) 67号)精神,為做好我校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選拔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選拔推薦工作組

學校選拔推薦工作組組長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選拔推薦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負責選拔推薦工作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二)選拔推薦專家評審組
   
學校和各中層單位分别成立專家評審組。

學校專家評審組由學校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負責對各中層單位的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向學校提出推薦人選建議名單。
   
中層單位專家評審組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負責對本單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推薦;不能按上述要求組成專家評審組的中層單位,可視實際情況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負責對本單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推薦。

(三)回避制度

根據《吉林大學關于進一步強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設的意見》,學校及中層單位的評審專家,凡與申報人員存在下列關系的不得參與評審工作:

1.親屬關系:具體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及其他親屬關系。

2.師生關系:一般指直接指導的研究生師生關系,包括碩士和博士階段。

3.利害關系:主要包括涉及本人及本人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人。

4.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關系。

二、申報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以及其他各類傑出人才均可申報。

“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稱号獲得者、“吉林省科學技術特殊貢獻獎”獲得者不參加評選。

三、評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不唯學曆、不唯職稱、不唯資曆、不唯身份的原則,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以實際貢獻業績論人才。

(三)堅持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線傾斜的原則,注重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所産生的經濟、社會和生态效益。

四、評選條件

  在吉林省企事業單位開展創新創業工作,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在業内享有良好聲譽、得到廣泛認可,以創造性勞動為吉林省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社會事業進步做出卓越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基礎科學理論研究、工程技術研發等領域有重大的發明創造和創新性成果,對本專業、領域或行業突破性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為我省産業升級改造作出重大貢獻以及在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産業化中貢獻突出,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科研人員。重點評選表彰在我省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并取得重大效益的創新人才。

(二)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能夠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理論,企業業績卓著,營業收入不斷提高,實現跨越式發展,員工高質量穩定就業,得到國内省内同行公認、市場和出資人認可,近年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重點評選表彰帶領企業為吉林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解決就業能力突出,企業具有廣闊市場發展前景和巨大發展潛力的創業人才。

五、推薦限額

吉林省人社廳核定給我校的限額為1-2個,各相關中層單位限向學校推薦1名人選。

六、獎勵待遇

受表彰人員同時享受以下待遇:

  1.授予“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稱号,頒發證書、獎章。

  2.一次性獎金每人20萬元人民币(免交個人所得稅)。

  3.根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幹意見》(吉發〔20184号)精神,經認定D類以上人才的,可享受相關待遇。

七、選拔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報

凡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通過相關中層單位申報,并按要求填寫材料。

(二)中層單位審核

1.中層單位對申報人是否具備申報資格進行審核。

2.中層單位對申報人填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确保材料的真實、有效、完整、規範。

(三)中層單位推薦

各中層單位召開專家評審組評審會議,對申報人選進行評議;中層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根據專家評審組評議結果和相關文件精神綜合評議确定推薦人選;各中層單位将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和本單位推薦情況統一上報學校選拔推薦工作小組辦公室。

由于目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因此各中層單位召開評審會議時,應根據吉林大學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相關要求酌情采用适當的會議方式,并做好會議記錄。

(四)申報材料網上公示

學校對各中層單位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電子版)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五)學校評審推薦

學校專家組進行評審,向學校提出推薦人選建議名單。

(六)推薦人選建議名單網上公示

推薦人選建議名單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材料上報

學校确定推薦人選并組織材料上報。

八、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表格

1.申報人填寫《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推薦審批表》(附件1,以下簡稱《審批表》)。《審批表》用A4紙打印,按《審批表》中标注的說明要求填寫,一式1份,“中層單位推薦意見”欄由中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并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将蓋有公章的《審批表》原件掃描(彩色掃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電子文檔并上報,供學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單位+姓名+審批表)。

學校評審後通過的推薦人選需重新按省廳要求提交審批表4份,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2.中層單位統一填寫《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推薦對象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一覽表》用A3紙打印,加蓋單位公章,一式1份,同時上報Excel電子文檔(文件名:單位+一覽表)。

(二)證明材料冊

1.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冊1份(須标注目錄),不得超過30頁(A4紙打印或複印,可雙面,無需膠印封裝),材料冊封面及目錄式樣見附件3。材料冊需掃描(彩色掃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電子文檔并上報(文件名:單位+姓名+材料冊)。

學校評審後通過的推薦人選需重新提交膠印封裝式材料冊2份,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2.材料冊的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證複印件、職稱證明、最高學曆學位複印件、近3年直接經濟效益相關證明材料、近3年創新創業業績相關證明材料、近3年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号證書複印件、近3年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教學等獎勵證書複印件、近3年有代表性的成果:重大科研項目相關情況複印件(能夠體現項目名稱、項目時間、個人作用、項目經費等要素)、代表論文和著作複印件(具體要求:英文論文提供文章首頁,中文論文提供發表期刊的封皮、目錄、版權頁及文章首頁,著作提供封面、目錄及版權頁,須标出主要貢獻的相關段落,被收錄、被引用和評價情況相關内容證明的複印件,并注明出處)、授權專利證書複印件(能夠體現專利名稱、專利時間、個人作用等要素)、相關業績材料複印件(證明材料的順序與《審批表》中填寫順序保持一緻)。

申報材料中的論文收錄情況由各中層單位自行審核,本次申報無需提供論文收錄查新紙質證明。

3.由中層單位負責申報内容及證明材料冊的真實性和規範性審核,确保複印件材料與原件材料的一緻性,每頁均須加蓋審核人名章,材料冊封皮加蓋中層單位公章。
   
疫情期間,為避免提交材料時人員長時間聚集,請各中層單位務必提前認真做好材料審核工作,凡内容或形式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材料學校一律不予收取。
   九、時間安排

請各單位于2020528日(星期四)前将本單位推薦人選的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報送至學校選拔推薦工作小組辦公室,本次申報工作時間緊迫,請各單位嚴格遵守申報時限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郭廣建  付娜

聯系電話:85167425 

電子郵箱:tso2@jlu.edu.cn

聯系地點:中心校區鼎新樓A641室考核評價科

 

附件:

1. 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推薦審批表

2. 20172019年度吉林省傑出創新創業人才推薦對象一覽表

3. 材料冊封面及目錄式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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