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254号
校内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8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227号)要求和吉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将現場審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材料要求
(一)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的申請者(非博士學位)需提交的審核材料
1.研究生或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2.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二)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者需提交的審核材料
1.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2.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如果申請人獲得的是國外院校的學曆學位證書,請一并提交經國家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的證明原件。
如果申請人申報的任教學科與所提供的最高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不符的,請一并提供與所選任教學科相符的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二、審核材料提交時間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審批辦現場審核現場要求及時間安排,請申請人或學院于2018年11月1日前把需審核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培訓科(鼎新樓A619)。規定的現場審核時間前未提交原件者,将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如若再次辦理須在規定的時間内重新申請。
聯 系 人:舒暢 曲裕吉 李立群
聯系電話:85167447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18年10月26日